福州新闻网
  
  
  

岁末民间借贷纠纷骤增 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要还

2015-01-06 10:32:00  来源:福州晚报
  

  【案例三】

  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也要还

  施某林与陈某梅于2002年按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2008年2月4日,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同月20日,施某林向陈某梅出具一张欠条,上面写明向对方借款2万元。

  2013年10月,施某林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泉州市泉港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陈某梅则主张施某林欠其个人债务2万元,要求返还。施某林对欠条和借款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但认为借款系用于购置轿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不应另行由其偿还该借款。

  泉州市泉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施某林向陈某梅借款并出具欠条的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应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该院遂在判决准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判令施某林偿还陈某梅借款2万元。

  【案例四】

  借条金额漏“万”字仍需偿还15万元

  2011年2月底,邱某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刘某城借款15万元。刘某城分两次将15万元付给对方。

  2011年3月16日,邱某华补借条一份,内容为“今向刘某城借人民币壹拾伍元正,利率2%(每月叁仟元正),借期壹年,借款人邱某华,2011年3月16日”。

  邱某华借款后未支付利息,刘某城于2013年9月起诉至永安市法院,要求邱某华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并向法院提供了证据。

  邱某华辩称,该借条不真实。2011年3月16日,他到刘某城办公室泡茶闲聊时,曾向刘某城请教如何书写借据,自己按照刘某城的口述内容随手练习书写了几张借条后,随意丢弃到垃圾桶。未曾想到,刘某城将借条从垃圾桶捡起作为起诉依据。此外,即便借条是真实的,借条上书写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伍元”,也只能证明其向刘庆城借款15元,而非15万元。

  永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分析判断,该份借条可认定系邱某华书写时存在笔误,对本案15万元的借款事实予以确认。而被告邱某华的辩解证据不足,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据此,该院判令邱某华应偿还刘某城15万元借款及相应本息。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鼓掌

    0人
  • 愤怒

    愤怒

    0人
  • 开心

    开心

    0人
  • 难过

    难过

    0人
  • 惊讶

    惊讶

    0人
  • 恐怖

    恐怖

    0人
  • 点赞

    点赞

    0人
  • 蜡烛

    蜡烛

    0人
  
     
福网视听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