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回眸:砥砺进取开新局
全面依法治省,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
去年以来,福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推进依法治省。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的10项法规、修订的4项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研究落实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相关事项,明确了漳州等7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时间。
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省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商工作与政协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了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稳妥推进。推动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改革,完成首次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
同时,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成为共识。
以法为基,去年以来,福建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纳入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统筹谋划,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理效能的深层次问题,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前不久,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三合一”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建阳区健全“大调解”机制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不仅是在建阳。福建高度重视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了坚持党政领导、源头治理、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立足实际、依法治理的独特模式。去年1至11月,全省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48%,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62.9%。
此外,一年来,福建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信访公开听证和部门联合接访,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覆盖,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安全企业签认和稽查约谈等三项制度;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目前已在全省2253个城市社区、4710个农村社区推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无疑是福建开足马力奋力向前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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