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慈善法提交审议 不准个人网上直接募捐
2015-10-31 08:30: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
焦点5 诈捐摊派
政府摊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可追刑责
对俗称的“诈捐”,草案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草案还明确,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和受益人时,不得违背慈善宗旨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人员的法律责任,草案规定,对慈善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私分、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财产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6 慈善监管
民政部门可查询违法慈善组织金融账户
草案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慈善工作。
值得的注意的是,草案还首次赋予民政部门查询慈善组织金融账户的权力。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可能违法行为的慈善组织,有权对慈善组织的住所或者慈善活动发生地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慈善组织做出说明,查阅、复制账簿、电子数据等有关资料,采取录音、录像等手段取得与监督管理有关证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监督管理有关情况;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其银行等金融账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另外,草案还鼓励公众、媒体监督慈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陈玲云】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台江区开展201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2015-10-28 11:57:18)
- 王健林再当首富谈花钱:恰当时候拿多数所得做慈善(2015-10-27 10:37:05)
- 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慈善一日捐”(2015-10-21 07:08:26)
- “施比受更有福” 老人省吃俭用做慈善20多年(2015-10-16 10:55:15)
- 福建堪称慈善领域支柱地区 去年6人捐赠1亿以上(2015-10-16 08:18:45)
- 韩红发声明:不法人员冒充慈善基金会诈骗(2015-10-15 09:32:03)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