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购女包要求退货 拉锯两个月卖家寄来地瓜
丘天/漫画
关注理由
2014年,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除几类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在现实中,“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时只是看上去很美,不少消费者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仍然遭遇商家各种借口的拒绝,包装盒破了不能退、优惠商品不适用……因为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一些消费者亲历“狗血剧情”:等卖家退货退款,却等来一个生地瓜;一个差评,卖家电话骚扰近一月。
本月15日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等为由拒绝退货,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处罚。今后,如果有卖家用“拆封商品不退货”的理由搪塞你,小伙伴们理直气壮地说不吧!
说好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呢?
为退一个包 与卖家拉锯两个月
为了退一个代购的女包,家住泉州鲤城伍堡社区的林女士与卖家进行了两个月的拉锯战。
1月初,林女士在一家名叫“非尚女包”的网店代购了一款420元的女包。到货后,林女士却发现背包面料和拉链多处有划痕,便要求退款。刚开始,客服态度良好:“亲,背包保证新品,划痕可能是装袋时不小心划到的,不碍事。亲,如果真的不满意,那就退了吧。”
林女士觉得客服态度不错,直接把背包寄回给卖家。可15天过去,卖家却一直没退款。“亲,因为背包从美国代购,付款后是无法退款的,所以无法退货哦!代购店要求:只有货物断货,才能全额退款;若质量问题包换同款,售后问题超过7天不处理。”收到卖家的回复,林女士这下蒙了。有朋友告诉她,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查看聊天记录后,她发现退货请求日期在签收商品7日内。于是,她给客服留言申明7天无理由退货权,客服不回复。
2月1日,林女士听朋友建议给卖家打差评。当天晚上,沉默近一个月的卖家再次出现:“林女士,您好!您的差评让小店好冤枉呢。您的背包已拆封,不能退换哦。不符合卖家承诺7天退货服务哦。”林女士称,她只是拆开外包装验货而已,背包吊牌齐全,她从未使用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各退一步,林女士改掉差评,卖家退回部分货款300元。又过了一周,林女士仍没收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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