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保居民保可衔接 超过180个月重复缴费可清退
2015-03-06 14:46:0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3月5日电(记者 蒋巧玲)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又回到农村或社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重复缴费该如何处理?今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两种养老保险缴费月数累计超过180个月,超出部分的重复缴费可清退。
什么情况下重复缴费可清退?
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职工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居民保”)间可转移。而两者累计缴费的月份是否达到180个月,成为是否清退重复缴费的关键。
根据要求,如果职工保缴费月数与居民保缴费月数累计后不超过180个月,无论是否存在重复缴费时段,无需清退重复缴费;如果累计后超过180个月,将把超过180个月的重复缴费月数,按照较早缴费优先清退的原则,清退相应月份对应的居民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部分。最高清退月数不超过双方重复缴费月数。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了两种保险的参保人员,若在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应在居民保待遇核定前(年满60周岁前)申请办理居民保与职工保制度衔接。未办理制度衔接领取居民保的,已领取的居民保待遇应全额退还。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建出台新政策:农民进城落户仍有宅基地使用权(2015-03-23 08:41:46)
- 闽出政策扶持自主创业 应届生纳入社保补贴对象(2015-03-22 14:27:40)
- 8旬老翁从江西独自来厦门卖水果 赚钱给儿子看病(2015-03-22 12:04:18)
- 林业“国字号”,重振雄风靠改革(2015-03-21 15:12:12)
- 医保账户有异常资金流动? 福州男子被骗10万元(2015-03-21 09:22:27)
- 福建省首发居民健康卡 可在全国看病时通行通用(2015-03-21 07:59:23)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