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保居民保可衔接 超过180个月重复缴费可清退
2015-03-06 14:46:06 来源:新华网
两种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职工保和居民保转移衔接后,缴费年限的认定也引人关注。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发布的通知,无需清退重复缴费的,职工保缴费月份总数不作调整。即,每满12个月计为1个缴费年限,剩余不足12个月的部分计为1个缴费年限,并与居民保缴费年限相加作为最终的缴费年限;需要清退重复缴费的,职工保缴费月份总数扣除清退的重复缴费月数后,每满12个月计为1个缴费年限,剩余不足12个月的部分计为1个缴费年限,再与居民保缴费年限相加作为最终的缴费年限。
此外,如果两项制度缴费年限累计后达到居民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使居民保存在中断缴费情况,中断年度可无需补缴,居民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核定并发放待遇;若两项制度缴费年限累计后仍未达到居民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居民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参保人员作中断补缴处理后再予以核定居民保待遇。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建出台新政策:农民进城落户仍有宅基地使用权(2015-03-23 08:41:46)
- 闽出政策扶持自主创业 应届生纳入社保补贴对象(2015-03-22 14:27:40)
- 8旬老翁从江西独自来厦门卖水果 赚钱给儿子看病(2015-03-22 12:04:18)
- 林业“国字号”,重振雄风靠改革(2015-03-21 15:12:12)
- 医保账户有异常资金流动? 福州男子被骗10万元(2015-03-21 09:22:27)
- 福建省首发居民健康卡 可在全国看病时通行通用(2015-03-21 07:59:23)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