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土豪办寿宴发300多万 干部赴寿宴领钱被处理
“办酒席90多桌,并向每位宾客分发人民币3245元。”昨日,长乐市纪委监察局对外通报称,长乐漳港街道部分领导干部参加了宴请,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至此,此前媒体曝光福建“长乐7旬老人寿宴发钱300多万”一事被查实。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民间习俗的影响,近年来,长乐市一些人操办寿宴、丧事、婚庆中出现向宾客返送现金。为此,长乐市专门出台了一些政策予以遏制。
长乐多名干部参加宴请被处理
去年11月27日,网上疯传一则信息:长乐一老人做寿,每位客人领到了3245元,每桌发钱32450元,共办了118桌。
东南快报记者从当日网友贴出的照片上看到,一张红纸上写着“庆祝柯××先生70岁生日”。照片还显示,老人的家人凑的份子钱,“合计每桌32450元”发给宾客。其中,次子每桌出1万元,长子出5000元,三子出3000元。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长乐市纪委监察局的重视。昨日长乐市纪委监察局对外通报称,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福建“长乐7旬老人寿宴发钱300多万”的问题。根据长乐市委领导批示,长乐市纪委迅速进行核查。
经查,2014年11月27日中午,长乐市漳港街道百户村柯某某70岁生日,在外经商办企业的三个孩子为其父办酒席90多桌,并向每位宾客分发人民币3245元。漳港街道部分领导干部和百户村部分村干部参加了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长乐市纪委监察局按照该市《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参加寿宴的9名街、村干部将分到的钱款退还柯家;对大操大办行为制止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漳港街道分管副书记陈兴明、百户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顺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长乐市纪委监察局还指出,鉴于漳港街道及百户村对移风易俗工作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制止不得力,责成漳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将该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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