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乱穿马路等于没信用?信用惩戒引发争议
礼让斑马线,使文明行为成为一种自然习惯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随地吐痰、乱穿马路、公共场所吸烟、开车不避让行人……采取信用惩戒,将这些不文明行为人列入信用“黑名单”,合适吗?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下称草案),这是二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关注的可执行可操作问题,此次修改进行了强化,增加了各种手段以方便执法,比如信用惩戒。但是,组成人员的争议来了:针对道德范畴的不文明行为,采用“相当强力”的信用惩戒,是否太严厉了?
新措施
被罚三次以上列入信用“黑名单”
乱穿马路、随地吐痰,在这数百万人口的城市里,不文明行为难免会发生。谁来盯住每一起不文明行为?如何罚到位,才不会变成虚罚?
草案修改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尽量为便利执法提供手段。比如,执法部门可委托相应事业组织实施处罚;简易程序,执法部门可采用拍照、录像、视频监控、笔录等方式取证;鼓励举报,举报有奖励,举报人身份信息会保密。
增加重典治恶规则,一年被罚三次以上的、经劝阻拒不改正的、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拒不向执法人员提供身份信息的、拒不交罚款的,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就要罚两倍的款,并告知所在单位,列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两个争议
信用惩戒 不该用?慎用?
“随地吐三次痰和欠了几千万元‘跑路’的老赖一样,定性为不讲信用列入‘黑名单’,合适吗?” “乱穿马路、公共场所吸烟,可以说这人不讲文明,但因此说这人没信用,妥当么?”多位组成人员提出,文明行为属道德范畴,很多陋习要逐步纠正,但和信用并没关系。
部分组成人员表示,信用惩戒不该用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这是相当严厉的惩戒,不该随意使用。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就学就业出国贷款搭飞机等,一系列的生活工作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大多数组成人员表示,信用“黑名单”必须慎用,对一些行为进行处罚不能动不动就“祭”出信用惩戒。如采用,必须提高门槛,目前的门槛过低,一年被罚三次就进“黑名单”,信用惩戒涉及的人可能会比较多。同时,要给予改正消除的机会。
鼓励举报 合适么?
草案鼓励大家都来举报不文明行为,罚款的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举报人。“就算再多几千个执法人员也肯定不够,举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激发大家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有组成人员很赞成这一制度。
但马上有组成人员反驳:“鼓励举报,还奖励,很可能有人把这当职业赚钱,如此势必让举报制度变了味,破坏邻里和谐。”
审议中,大多数组成人员持这样的观点:举报制度同样要慎用,如使用,要通过一些条件设定,趋利避害,尽量避免破坏邻里和谐的问题,不能让人没了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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