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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被广告”渐成业内灰色收入 网友质疑侵权

2016-07-21 09:50:40  来源:海峡都市报
  

快递“被广告”渐成业内灰色收入 网友质疑侵权

  快递包装上贴着广告(网友供图)

  海峡网7月21日讯(记者 刘世泉 实习生 韦佳秀)昨日,福州多位网友反映,他们收到的快递上贴有广告,这样“被广告”的方式让其有些气愤。而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快递上贴广告已经渐渐成为业内的“灰色”收入,市场上甚至形成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

  快递外包装竟贴着楼盘广告

  网友@兔moro反映,他昨日收到圆通的一个快递时,发现快递外包装上竟然贴着福州本地一个楼盘的广告,“这些广告还非常难撕下来。”网友@庄生Phone也反映,收到韵达的一个快递时发现,里面附带一个“红包”,装着多张旅游公司的代金券,“我们买的是快递服务,这样强行植入广告,侵害了我们正常的权益。”

  快递“植入”广告外贴每张3毛

  记者了解到,在快递上植入广告已经成为部分快递网点的“生意经”。一快递网点的负责人表示,经常会有一些商家直接找到网点,希望他们能“接活儿”。“如果商家拿广告单过来,快递只负责在包裹上张贴、发送广告,价格一般是一单3毛左右,这种形式一般是找最后发件的网点,以餐饮类、地产类广告居多。”该负责人表示,还有一种形式是直接在快递里面放代金券等物品,价格稍高一些,一般是收件的网点负责收“广告费”,以旅游公司的广告居多,“这成为快递网点的‘灰色’收入。”

  市场上还出现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记者昨日咨询了多家公司,均表示可以做上述两种方式的广告植入。一广告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快递上张贴广告为7毛一张,往快递里面放代金券为8毛一张(均包括设计、印刷费用),起投量为1万份以上,“5万份以下,广告是通过1到2家快递投放,5万到10万份,可以通过3到4家投放。”

  部门说法:内置非发件方广告涉嫌二次开箱

  记者了解到,《广告法》等法律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而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在快递外张贴广告的行为,目前还未有相应的执法依据,难以处罚。但如果市民在开箱后发现非发件方的广告,快递公司则涉嫌二次开箱,管理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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