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图7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图
第十章 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带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推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建设富有创造力、充满活力的先行省份。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一、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进竞价上网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企业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以及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制度。加快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资源税改革,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和林权收储机制,健全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三、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金融企业来闽设立机构。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规范民间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和债权融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有序发展各类交易场所。构建强制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绿色理赔通道。
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建立跨地区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等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办法,强化垄断环节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建立高效的要素投入产出考评机制。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转、相互融合。建立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创新合作模式、回报方式,形成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的体制机制。完善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的制度。更加重视激发民营资本活力,继续实施闽资“回归工程”。加快中小企业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有效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建立中介服务市场统一准入机制,完善供求平衡、健康发展的中介市场。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机制,建立各类中介组织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促进中介市场的诚信建设。严格控制新增中介服务项目,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第三节 建设阳光高效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精准化。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应用。充分应用大数据,丰富经济统计数据来源,建立宏观调控大数据体系,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改革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和分类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精简前置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并深化应用。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收入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股权基金和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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