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12月1日起施行
2015-12-01 10:18:48 来源:福州日报
从“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
苏莉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5年8月28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条例》,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从“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适用范围却大为不同,将农村规划建设行为纳入《条例》的范围,既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的上位法要求,也顺应了我市“城乡一体发展,加快建设滨海滨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要求。可以说,随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福州正式迈入了城乡规划统筹管理的新时代。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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