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女子成全省跨域立案第一人 立案全程20分钟
泉州中院全国首创异地立案
今年1月12日起,泉州中院秉承“法院多麻烦、多服务,群众少跑腿、少辛苦”的民本理念,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中院及11个基层法院、42个法庭连锁联动、互联互通的诉讼流程运行新机制,为群众提供跨地域、家门口、标准化、最便捷的诉讼服务。不论所诉案件具体由哪个法院或法庭管辖,当事人均可就近选择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法庭)办理诉讼事务。如今,可就近办理的诉讼事务,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申诉信访等各环节,总共达数十项。有了这一平台,以前当事人打异地官司需要老远跑、来回跑的事项,现在交由法院之间内部协调流转来完成,为当事人免去了长途奔波、来回折腾,真正实现在家门口打官司。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自推行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为当事人就近办理跨域立案10410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9214次、材料收转10450次、诉讼指引3243次、判后答疑471次,诉前及立案调解83件;另有多个诉讼案件借助该平台实现了异地视频开庭、调解,并在短期内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得到各界的好评和赞誉,被誉为“开先河的创意、全局性的创新、革命性的创造”和“泉州式诉讼”,成为泉州法院的民心工程和品牌项目。
福建高院推广“泉州模式”
新闻发布会上,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鸣表示,我省异地纠纷较多,许多老百姓为了打官司,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异地法院,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今年全省“两会”期间,吴端雅、蔡建四等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联名提出建议和提案,呼吁在全省和全国推广“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模式。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领导也对“泉州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及时总结推广。
经调研后,福建高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泉州模式”,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福建高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要求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接收立案申请、收转起诉材料,代为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跨域”立案服务。
(记者 黄雅珊 周长锋 通讯员 蔡崇谋 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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