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女子随旅行团出游命丧海滨浴场 父母索赔百万

2015-08-16 09:40:49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陈捷
  

  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90后女子小菲(化名)随旅行团出游,却最终命丧海滨浴场。为此,小菲父母状告旅行社索赔近百万元。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

  去年7月初,小菲找上厦门一家旅行社,约定要参加东山岛散客拼团游。根据安排,这趟行程包括亲海捕鱼、风动石景区和海滨浴场等项目,两天一夜,费用670元。

  7月6日,小菲在漳州动车站与其他散客会合,由导游小林驾车搭载他们前往东山游玩。不过,林导游并非小菲找的旅行社的员工,而是该旅行社委托的另一家旅行社指派的。到达目的地后,小菲等人住进了当地一家酒店,距离该酒店300米左右,就有一个海滨浴场。

  次日凌晨5点多,小菲没有通知别人,独自前往海滨浴场。当天早上8点多,小菲的尸体在附近海域被人发现,经鉴定她是“溺水身亡”。

  事发后,小菲父母将两家旅行社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近百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死者小菲承担主责,而两家旅行社则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要求两家旅行社共同赔偿23万余元损失给小菲家属。

  法官说法:旅行社为何担责25%?

  两家旅行社为何只须承担25%的责任?对此,法官说,事发时间属于小菲的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菲应该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但是,小菲却独自下海,最终导致溺亡,可见,小菲对事故具有大部分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不过,第二家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相关服务。这些人员的专业性和经验不足,未完全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义务。因此,第二家旅行社应负次要责任,而第一家旅行社对此负连带责任。

  因此,本案的经济损失总额共计92万余元,法院酌定小菲承担75%的事故责任,而旅行社承担25%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鼓掌

    0人
  • 愤怒

    愤怒

    0人
  • 开心

    开心

    0人
  • 难过

    难过

    0人
  • 惊讶

    惊讶

    0人
  • 恐怖

    恐怖

    0人
  • 点赞

    点赞

    0人
  • 蜡烛

    蜡烛

    0人
  
     
福网视听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