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老街保护靠业主翻建 产权复杂挡住危房翻建
产权不清晰等四大原因
挡住老街危房翻建
张翼介绍,鲤城区的危房翻建很多权限在市里,作为区一级住建部门,主要是做一些配合工作,尤其是建筑安全技术指导,在工作过程中,可以总结出大概四个主要原因,成为危房翻建的主要障碍。
第一种原因,是业主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了危房,长期居住在里面的人对一些细微的变化,没有足够的警觉;第二种是意识到了安全问题,但是经济困难,没有钱进行翻建,只好心惊胆战地住在里面;第三种是产权不清晰,这些老房子的所有者很多,除了分散各地甚至海外,有的不需要住在里面,不一定会同意出钱翻建;第四种就是算经济账,只能原楼层、原面积翻建,认为划不来就不想翻建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山南路551号,黄春燕经营一家服装店。2005年,黄春燕就开始申请危房翻修了。但因该房是黄春燕老公爷爷的房子,而老人家早年远渡菲律宾,已经过世,老公还有两个弟弟,均在香港。2005年,黄春燕的老公去世了,她开始申请危房翻修,却频频受阻。
“要证明死去的爷爷和我老公的三兄弟是父子关系,可老人已经在菲律宾过世很多年,这个要怎么证明呢?”黄春燕说,她申请危房翻修的请求,就卡在规划部门,他们所要的证明她没法出示。这样一耽搁就是10年。
【出路探讨】
16年前政府通告 定下三大保护原则
记者昨日获悉,早在1999年5月2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通告”。通告就保持传统商业街的活力,规定了立面、骑楼保护,危房翻建规定,以及维护、维修规定三大块内容。
通告明确写出了中山路危房翻建的要求,如“原则上不能拆除原立面,特殊原因需拆除者,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且新立面应保持与原立面的连续性,其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另外还要求“翻建建筑物的体型、层高、层数应保持与原建筑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郑永年局长昨日介绍,中山路允许居民申请修缮翻建,也陆续有人提出申请。
郑永年介绍,说起来审批手续不算太麻烦。首先需要业主理清产权关系,然后向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申请危房鉴定。翻建设计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图纸,经过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盖章。又因为中山路是历史文化街区,设计方案需要泉州市文广新局审批。准备好这些手续,然后向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递交申请,附上翻建的方案,经过8个工作日审批就完成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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