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半年查办厅处级干部案件131件 比增45.56%
2015-07-29 07:12:38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邱泉盛
【关键词三】实施“一案双查”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在短期内先后有20名干警被立案调查,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今年3月,城厢分局党委原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等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被问责,其中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12名街道和社区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郭琼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近一年来,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中队20多名工作人员因违规接受宴请或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南安市交通系统6名相关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实施“一案双查”,针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地方或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失察失管的责任,是福建省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明确要求。
去年10月,福建省纪委出台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明确开展“一案双查”的基本要件、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全省各级开展“一案双查”的启动条件和工作标准。
“凡单位主要领导或2名以上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一年内有2名以上内设机构负责人或3名以上直接管辖的下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就要分别对领导班子和相关成员启动‘一案双查’。”福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其中44人被立案调查,110人被诫勉谈话。
(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池世銮 王李娟)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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