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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未成年人大病将按90%补偿 最高可补偿45万元

2015-05-29 10:16:5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陈丽明
  

  海峡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 陈丽明)昨日下午,莆田市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该方案于下月1日起执行,加大大病保障力度,提高大病补偿年度封顶线和补偿比例,成年人按照80%补偿,未成年人按照9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可达45万元。

  另外,方案还提出,将在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试行20种常见病市、县(区)分级诊疗,参合人员未经县区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诊住院而自行前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将降低补偿比例。

  大病最高补偿45万

  据了解,今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财政补助380元。今年,武警支队官兵也纳入了覆盖范围,全市参合人数276.07万人,参合率达99.9%。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分类管理。市级统筹管理分三类,分别为市级风险调剂金(按全市统筹基金10%提取)、大病统筹补充补偿金(按每人每年50元提取)和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保险金(按每人每年26元提取)。县区级统筹管理普通住院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

  对于大病统筹方面,市卫计委正在探索委托商业保险经办模式,正上报市政府审批。参合人员普通住院封顶线为12万元,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超过部分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按照90%予以补偿,较之以往70%的补偿比例有了较大提高,年度封顶线也从30万元提高到了33万元。照此标准,大病补偿最高可达到45万元。其中,未成年人较之成年人更高补偿方式,属莆田首创。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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