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实名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竟有名无实
2015-03-30 07:29:55 来源:福州晚报
保险单“姓名”和“证件号”均为空白。
提示牌提醒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提供二代身份证。
福州新闻网3月30日讯 我省旅客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乘意险”)实行实名制已近一个月。福州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即使未携带身份证,只要报出身份证号也能买这种保险。虽有明文规定,保单上要载明被保险人身份的关键信息,但记者拿到手的保险单上,姓名与证件号是空白,保单号模糊不清。
走访:没带身份证
也能买“乘意险”
昨日,有乘客向福州晚报记者反映,“乘意险”实行实名制,但客运站并未执行到位。事实是否如此?记者走访了福州汽车北站。
记者在现场看到,售票窗旁立着一面温馨提示牌,其中一条是“欢迎自愿购买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请您出示二代身份证”。 据了解,自3月1日起,我省旅客购买“乘意险”实行实名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投保提示,是福建保监会的要求。为了维护旅客的选择权,严禁搭售“乘意险”。
记者观察发现,在各个售票窗口,乘客说明目的地后,售票员就会报出加上保险的票价,有的乘客会明确表示不要保险,若乘客对加上保险的价格无异议,售票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然而,记者也注意到,有的乘客没带身份证,只是报出了身份证号码,也买到了“乘意险”。
昨日17时许,记者在8号售票窗口看到,前往福鼎的两名乘客共花226元买了两张带“乘意险”的车票,售票员只要求出示一张身份证。
紧接着,轮到记者买票,记者随口说去闽清,这名售票员说车费加保险一共23元。记者问:“没带身份证可以吗?”售票员回答:“你记得身份证号吗?报一下。”记者报出身份证号,成功买到“乘意险”。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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