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名村干部侵占44万余元集体财产 自认是法盲
2015-03-22 10:56:30 作者:王俊禄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3月22日电(记者 王俊禄) 不管是给老百姓打井的钱、修河道的补偿金,还是村里土地山林几十万元的承包款,9名村干部怀着“有福同享”的心态,吃拿卡要,“抱团”侵占。浙江天台县隔水江村9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累计44万余元的集体财产占为己有。3月20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9名村干部犯职务侵占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将集体财产当成“唐僧肉”
经检察机关指证,2011年,天台县某企业因建造沥青搅拌站,向隔水江村部分村民租用土地和山林。当年7月,因考虑到建造搅拌站容易污染水源,企业支付20万元给该村用于打井。
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江正岭对这笔钱动了歪脑筋。他和原村支书江方洪、村委会原成员江正卫商量后,各自领了1万元。
不久,企业再次支付该村道路沟渠补偿款6万元。江正岭贪念又起,没有把该笔款项入村账,而是打电话给当时的村委会成员,大家一起到饭店吃喝。饭桌上,江正岭说:“分钱这个事情不要讲出去,大家有福同享!”吃饱喝足后,这6万元补偿款也以“工作经费”的名义,落入了9人的腰包,每人分得6000多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2012年,企业想租用村民土地和山林,补偿金额达400多万元,这些人又动了歪脑筋。检察机关指控,时任村主任的江正岭更改了村民的租用面积,套取了山地租用款45万余元。这笔钱落入江正岭和江正卫的口袋。后经法院多方调查,上述款项实际数额为35万余元。
事发后,部分村民向福溪街道反映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窝案被发现。去年4月份,9名村干部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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