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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车主刹车灯改装“爆闪” 警方:极具安全隐患

2015-03-04 08:49:37  来源:海峡都市报
  

  警方:只有特种车辆才能装爆闪灯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州警方,他们介绍,改装爆闪刹车灯属于违法行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中均有相关规定。

  该人士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志灯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其他外部灯具不得闪烁”、“车主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得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同时,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拆除违法装置并且罚款200元;拒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黄孔瑜 毛朝青 通讯员 茶亭综)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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