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十类不动产统一联网登记
2015-03-01 08:2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日电 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政府“天价采购”将受到规范、网名头像有不良信息将不予注册……进入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十类不动产将统一联网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
《条例》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条例》指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此外,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对于民众关心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条例》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自3月1日起,中国也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目前,中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官方称,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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