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将施行三公经费定期公布 从2月起开始
2015-02-05 12:55:4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建省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也将进行社会化改革,降低成本。《办法》于2月1日起全面施行。
根据规定,《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本省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的机关,即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机关,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的人民团体参照执行。
《办法》明确,各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上述内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并且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各机关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本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需招标投标的,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在公务用车方面,福建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各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此外,各机关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国内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闽公务员招考3月20日开始报名 计划录用4200多名(2015-03-19 15:18:47)
- 福建2015年公务员考试明起报名 计划录用4271人(2015-03-19 14:56:53)
- 闽低速电动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 行驶证15元/本(2015-03-19 14:26:55)
- 仓山办教育沙龙 聚焦乡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困境(2015-03-19 13:04:37)
- 官员直言环保部最大权力是环评 被内部腐败侵蚀(2015-03-19 11:53:02)
- 宁德福海新村山体滑坡存隐患追踪:至今尚未解决(2015-03-19 11:31:49)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