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
新版福建定价目录下月实施 价格市场化比重超97%
2018-01-25 07:19:03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吴隽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隽 实习生 彭思佳)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版《福建省定价目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15版相比,新版定价目录大项减少1项、子项减少16项,保留(新增)的定价项目共有大项11项、子项40项,相比价格市场化的比重超过97%。
新版定价目录放开或取消了一批政府定价项目。其中,我省放开了西气东输供我省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将有效促进不同气源供应主体之间的市场竞争,降低用户的用气成本。
教育收费方面,省物价局从2017年秋季起,放开阳光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和福州理工学院等8所民办本科高校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开始,全省21所民办高职和25所中职学校的收费将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新版定价目录也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的定价管理权限,对省内公路客运票价、农村客运票价率、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景区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具体定价项目的定价权限作了调整。在市民较为关注的景区价格方面,新版定价目录下放31家景区给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对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更为科学、精细、合理的动态监管。
此外,新版定价目录唯一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省物价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综合考虑排污权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治理成本、行业承受能力、排污费征收等因素,制定或调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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