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面貌要明显改善
——四论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福州日报评论员
福州自古就是一座宜居之城,“七遛八遛,不离福州”这句俗语,是对这座城市最好的褒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的奋斗目标,是着力建设生态美的新福州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民心、正当其时的民生工程。
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发展大计。这些年,福州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乡环境日渐优美,人文特色愈加彰显,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更好地改善城乡面貌?这是一道“必考题”,也是一块“试金石”。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为目标,准确把握城乡群众的期待要求,着力围绕精致、人文、生态、特色做文章,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建设,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要提升城市品质。城市是人类的智慧创造,是人类文明的鲜明标志,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区域。我们要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国际空港、海港、国家铁路、高快速路网枢纽功能,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有力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城市管理模式,促进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完善,老城区提升和新城区拓展协调推进。
要推进城乡统筹。城乡统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城乡统筹发展,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带动功能,以福州新区为战略支撑,加快建设一批卫星城、区域中心城、小城镇,努力打造梯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城乡交融的城镇体系。要深入实施“大城关”战略,加强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的能力。要深入实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入新阶段。
要建设生态家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努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要发挥福州禀赋优势,做足山水文章,注重景观设计“借山用水”,建筑布局“显山露水”,让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真正让有福之州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让城乡生活更美好,是城乡建设、发展、治理的价值所在。改善城乡面貌非一日之功,我们要按照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城乡建设深入开展,让宜居福州更美丽、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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