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1000天①】
四维度看千天 习近平为深改“立柱架梁”
新华网 何凡
【学习进行时】9月24日,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000天。在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改组会议27次,审议文件162份,为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指出,从评估的情况看,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进展顺利,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任务基本上已经推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框架正在逐步确立。
1000天来,改革部署力度之大、频率之高、数量之多,均属空前。对于这些统筹部署,你知道多少?新华网《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从今天起推出系列文章,为您回顾解析。
2014年12月4日,西安市民在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观看依法治国宣传展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我国各领域醒目的主题词。习近平指出,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站在中央深改组成立千天的时间节点,我们可以从广度、法度、力度、深度这四个维度,看习近平如何为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
广度:系统谋划 整体推进
在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2014年1月22日,小组召开首次会议,正式“起跑”。
2014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
与此原则匹配,在运行机制方面,中央深改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六个专项小组,“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
2016年8月19日,蓝天白云下映衬下的故宫景色。(张晋-摄)
在制定路线图方面,中央深改组“定好规则再出牌”。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明确规制出事关改革、法治与发展的“总施工图”。
习近平眼中的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从进度看,这1000天的改革蹄疾步稳,框架搭建日趋明朗。
数据对比最是直观:
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央深改组审议文件37个;2015年“全面深改的关键之年”,审议文件65个;2016年全面深改“施工高峰期”,前8个月已审议文件60个。改革任务、成果同步递增。
综观已举行的27次中央深改组会议,既有对各领域改革的全局统筹,也有对优先任务的重点谋划;深改部署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施工区域趋广、趋深;顶层设计点、线、面结合,衔接而成一张改革的大网。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后,已在一些领域厚积成势。
国有企业改革在各地推进。新中国第一家化工企业——吉林石化公司2014年减亏增效11.9亿元,这是工人在维护该公司新建千万吨炼油基地(2015年9月18日摄)。
法度:法治下推进改革,改革中完善法治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这样为改革与法治“双重奏”定调。
他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法者,治之端也。”在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路中,法治是贯穿始终的主线之一。他将改革和法治视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求“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习近平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的阐述,显出他对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关系的重视:
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而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这体现了他对于改革实践与依法推进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坚持改革背景下的法治,是动态化完善的法治。而坚持法治背景下的改革,不仅有了合法性的框架基础,且有攻克体制机制顽疾的“开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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