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食品安全、城市供水等法规
福州新闻网1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今年工作重点。记者了解到,我省今年拟制定食品安全、城市供水等法规,并修订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等条例。
食品安全等法规草案
安排审议
今年安排审议25项法规草案。一是加强推进改革开放的相关立法。继续审议自贸区条例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加快立法步伐。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法规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拟制定行政执法条例。
二是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审议违法建筑查处、国防动员、义务教育、旅游(修订)等条例草案,拟制定食品安全、城市供水、教育督导、华侨权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条例,修订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人民防空等条例。
三是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继续审议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拟制定水资源、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等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
多元化机制
起草物业管理条例
报告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保证立法质量。一是建立立项论证评估制度,对于社会反响或者争议较大的立法建议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立项论证评估。
二是建立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拟牵头起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行政执法、华侨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修订)等条例草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交由相关部门和高校立法基地联合起草。
三是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制度化渠道,增进法规的社会认同。目前已建有首批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我市有两个。
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开展专题询问
报告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今年的监督工作主要安排以下四个方面: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扶贫开发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检查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
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主要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省本级决算。
开展自贸试验区工作、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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