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审计署政研室主任郭彩云解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董峻)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完善审计制度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审计署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彩云8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提出完善审计制度八大任务
郭彩云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审计制度作了重大部署。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了完善审计制度的核心。即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中的所有措施都是围绕这一核心来确定和设计的。
二是明确了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目标。即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从保证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提出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第二,从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角度,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第三,从保证审计队伍素质和职业需要的角度,提出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了完善审计制度的八大任务。即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
郭彩云说,在审计实践中推进全覆盖需要把握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也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都是审计监督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都要承担责任。
二是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要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是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全覆盖。首先是确定审计周期,在一定周期内有计划地推进全覆盖;其次是确定审计频次,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1次、其他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再次是确定审计方式,灵活采取年度常规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联网审计等方式;第四是确定审计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审深审透,不能所有领域、所有项目平均用力,确保审计效果。
实现审计全覆盖,一要靠资源,二要靠技术。从审计资源讲,关键是加强统筹整合:一是计划统筹,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二是力量统筹,优化配置各层级审计资源,适当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三是成果统筹,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从审计技术方法讲,关键是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优化审计组织方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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