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义务植树月”活动本月启动 市民可参与添绿
福州新闻网3月5日讯 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4周年,记者昨日获悉,本月我市将开展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享绿色美好生活”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月”活动。
市绿化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月”万人大型军民植树活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植树活动、“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植树活动、“青春家园美丽福建”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活动、林地绿地认建认养、志愿者植树、参加绿化宣传等活动,开展身边增绿、添绿活动,提升城区绿化水平。
另据介绍,今年我市还将进行“四绿”工程建设和森林文化建设项目。“四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391公顷,其中城市绿化(公园绿地、单位绿地、住宅区绿地、建成区道路绿地、建成区其他附属绿地)1257.5公顷,通道绿化81.5公顷,村镇绿化9公顷,屏障绿化43公顷。森林文化建设项目分别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日溪鸟毛巢天然阔叶林保护区、寿山瑶山阔叶林自然保护区等;湿地公园项目主要为卢岐洲、道庆洲、塔礁洲湿地公园;其他规划项目还有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科普、生态文化宣传及义务植树基地等。
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55.3%,建成区森林覆盖率24.7%,建成区绿地率3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平方米。除建成区森林覆盖率未达到省级森林城市25%的标准外,其余主要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按照福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规划,今年,我市上述指标将分别达到55.3%、25.5%、39.4%、13平方米。
根据规定,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有直接栽植劳动类、营造林劳动类、管护认养类、捐资捐物类、宣传咨询类、其他形式类等六大类,城乡居民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据福州市绿化办工作人员介绍,各级林业、园林部门将为“义务植树月”提供品种适宜、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种苗,预计今年福州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0场以上。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李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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