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2015-01-24 10:52:38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1月24日讯 昨日,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农业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我省率先在全国对各部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分工与部署安排,解决监管交叉的问题。
在执法监管上,农业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条件的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开办单位应当划定专门区域并挂牌公示“农民自产自销交易专区”,供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对于市民关注的豆芽菜监管,此次《通知》规定,由农业部门负责豆芽菜生产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豆芽菜的监管。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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