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2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科学安排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兜牢民生底线,省级财政及时下达项目资金172.89亿元,有力保障2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1、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1.64%。(一)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20.3万次,出动执法人员49.2万人次,查处违法行为5891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69.3吨;公安机关破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0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48名,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1752个。(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新增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38个,评定10个“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30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创建连江县等9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漳州市万达商圈美食街等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00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全省15.51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品一码”追溯平台上注册,注册率达99.09%,累计上传追溯数据6.61亿条。(四)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预防预警工作,全省监测24个食品类别样品约2万份;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扩大到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五)食品安全各项抽检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要求,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3%,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1%。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
2、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全省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受益人口193.4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98%。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5.2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8%。
3、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全省完成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26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30%;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321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32.1%;完成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6.9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276%;建成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030万元全部下达。
4、实施养老服务工程
全省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8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11.4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农村幸福院1643个,完成年度计划的328.6%。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5亿元全部下达。
5、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2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14%。(一)深化医改。(1)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开展我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试点开展人工关节等4类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52.86%;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病种达960个以上,省市3家医院首批试点实施C-DRG收付费改革。(2)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给予持续运营补助,共补助37家医院1839万元。(3)全省县域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达90%以上。(二)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奥体院区项目(一期)正在进行地下室负二层施工。(2)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已封顶,正进行内外二次装修。(3)续建福建省疾控中心和省儿童医院已投入使用。(4)续建省妇产医院已封顶,正进行内外二次装修和古建筑修缮施工。(5)福建省立金山医院(二期)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二期)已奠基。
6、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各地已完成提标任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8.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11%。
7、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全省新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226所,完成年度计划的113%;新增学位7.1万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7.8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1.33%。
8、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全省建成2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40万元全部下达。
9、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地灾隐患点、边远地区等困难群众搬迁安置)
全省落实造福工程搬迁2944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6.63%。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90万元全部下达。
10、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全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22个7.37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422%。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22.0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34.79%。
11、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21.9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71%。(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省新开工棚改和公租房项目6.5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1.56%;基本建成5.5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229.17%。(二)租赁住房供应项目。福州市新增5990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19.8%;厦门市新增11300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41.25%。
12、实施就业优先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6.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95%。(一)多渠道扩大就业创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4.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2%,控制在年度目标5.0%以内。(二)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落实“三支一扶”招募635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招募300名、服务社区招募300名。(三)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完成各类补贴性培训77.9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311.6%。(四)扶持110个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发放补助资金500万元。
13、持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5.37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27.16%。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5.5%。
14、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全省完成综合治理河长508.2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27.0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
15、提升小流域综合治理及环境监管能力
全省实施4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小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落细“四有”管护机制,其中22条小流域水质获得跨类别提升,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升4.1个百分点,达96.9%。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6亿元全部下达。
16、新建和改造市政生活污水管网
全省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433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43.3%。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
17、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0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39%。(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推进27个县(市、区)358个村庄开展连片治理,已完成治理村庄32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60%。(二)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全省完成改造9.12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21.6%。(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完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提升项目79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58%。
18、推行垃圾分类
福州市、厦门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0%以上,其他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15个镇街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市和南平市光泽县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0.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1%。
19、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5.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8%。(一)“十街”项目。全省完成10个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保护利用,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二)“十镇、百村”项目。全省完成10个历史文化名镇、100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三)“千屋”项目。全省完成1000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保护等保护利用,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
20、实施“四好农村路”
全省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1886.2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88.62%;危桥改造221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47.33%;农村公路安保提升5235.5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349.03%。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3.9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6.42%。
21、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全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420处,完成年度计划的100%。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0.7亿元全部下达。
22、建设城市停车设施
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5万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50%。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4亿元全部下达。
2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全省新建改建公共厕所6120座,其中城市1012座、乡镇613座、农村4495座,完成年度计划的291.43%;建设旅游厕所589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12.62%。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1.27亿元全部下达。
24、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省定最低标准4050元/年(最低达7152元/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1.6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25%。
25、提高残疾人补贴标准
各地已完成提标任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95亿元全部下达。
26、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全省建成投用60个笼式足球场和2个智慧体育公园,另有16个智慧体育公园和3个全民健身中心在建,将于2021年底前建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3000多场次,参与人数达150万人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9亿元全部下达。
27、支持现代乡村建设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5.6%。(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5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51.33%。(二)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22个全国试点县(市、区)均建立文明实践中心、配套成立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建设乡镇实践所284个、村居实践站4849个,其中20个全国试点县(市、区)实现乡镇实践所全覆盖;组建志愿服务队伍1.5万支,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8、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福建银保监局已联合印发《福建省设施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全省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承保面积737万亩,森林承保面积10839万亩,养殖业承保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488万头,农村住房叠加保险承保732万户,承保渔工72288人次、渔船7983艘,产业扶贫家庭综合保险累计承保125995户次,承保蔬菜、水果、花卉等6.5万亩、食用菌约5000万袋、蛋鸡533万羽、肉羊肉牛0.77万头、兔331万只,总保费10.62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3468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9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31%。
(记者 林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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