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凡是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要妥善解决调整
中新网客户端1月22日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今日表示,要加强对教师的严格监管,凡是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要依照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解决。比如如果经过考试、经过认定,仍然不具备教师资格,那么他就不具备继续从事学前教育的资格了,这样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资料图:幼儿园小朋友正在拍球。 卓忠伟 摄
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解读相关精神。
会上有记者问,我们在采访时发现,很多小区原来的私立园已经移交到政府进行统一规划了,比如说学费降下来了,还有教委也派了督导人员进行督导。但是我们也发现,很多原来的一些私立园老师基本上没有变,还是之前私立园时聘任的,这样的老师保教能力可能就良莠不齐。所以在下一阶段,针对这类幼儿园,在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上将会有哪些举措?
对此,吕玉刚表示,中央发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划发展的文件明确作了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以后,应该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办园的性质问题。第二,中央的文件也规定了,不管哪一类幼儿园,都要依标依规配备合格教师。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对公办园也好、普惠性民办园也好,教师配备的问题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这方面的督导督查,包括过程的监管,都已经明确提出来了。
吕玉刚也指出,在这次专项治理过程当中,国办发的这个通知,也有个明确规定,移交以后,凡是办成公办园的,相关部门要解决好机构编制和教师配备问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我们要对举办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在审核当中,就包括举办者能不能保证教师的配备、保证聘用教师的合格。
对于记者所提“发现有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以后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价格下来了,但是老师的合格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吕玉刚表示,这是我们下一步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若干意见要进一步推进的工作。
吕玉刚强调,要加强对教师的严格监管,凡是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要依照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解决。比如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让一部分合格的人员,能够胜任科学保教工作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如果经过考试、经过认定,仍然不具备教师资格,那么他就不具备继续从事学前教育的资格了,这样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是下一步我们加强幼儿园监管当中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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