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房地产税“设计图”:征收范围如何划定?
2017-03-12 15:3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杨陈 张晓曦)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房地产税成为热词。除了“什么时候来”,房地产税“长什么样”也成为讨论焦点。围绕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征税税率等设计“细节”,与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展开讨论。
资料图:山西太原,置业顾问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不能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办法
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列入“任务清单”,围绕房地产税就一直话题不断,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如何划定征收范围。
“房地产税一定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的特殊情况,不能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办法。”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
他认为,征收房地产税,首先要建框架,让社会可接受。要在不产生太大冲击的情况下,相对从容地在动态优化里进一步去迎接我们的最大公约数。
贾康强调,房地产税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把第一单位扣除,至于按人均面积,还是多少套房扣除,需进一步讨论。
需要考虑免征范围和免征点
全国政协委员黄建初认为,如果现在真要开征房地产税,绝不是普遍的大面积征收,它一定会涉及免征范围和免征点。
他指出,对于普通老百姓,或者挤在一个很小房间的三口之家,实行统一征税标准就很不合理。
黄建初表示,房地产税法应该是一个可持续的、长期的稳定机制,它可以提高房屋持有人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炒房”。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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