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房地产税“设计图”:征收范围如何划定?
2017-03-12 15:3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先对房产明显过多群体征税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少委员希望房地产税能遏制一些城市房价高企、“炒房团”频现的“非理性”热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南影业首席执行官刘春提出,可考虑先对拥有房产明显过多的群体征收房地产税,以此遏制“炒房”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表示,房地产的调控风险长效机制应该不仅局限于房地产税,还应包括增加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
全国政协常委、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也建议,建立房地产长期限价机制,根据区域、建设标准、交楼情况科学设立不同的限价标准。
房地产税的税率在不同区域应有所差别
在征税范围之外,房地产税的税率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银行外部监事梅兴保强调,房地产税的税率,必须不同区域不同对待,可以从北、上、广先做试点。
他指出,“房地产税应尽快提交人大常委会开始一读,即便一读不通过,也可以让大家提出具体优化建议,这样才能真正推进。”
贾康也表示,房地产税的税率不能是一个简单的税率,应该是一个区间。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给出的区间可以通过各地方设定的程序,调整出本地合适的税率。
重构房地产税收调控体系
在委员们看来,要推出房地产税,还需要考虑如何将其与现有的法规、税种进行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建议,重新构建房地产税收调控体系,通过统一税收政策口径,加强部门协助信息共享,完善存量房评估价格体系,优化房地产税相关税种,推动房地产税出台。
黄建初也直言,房地产税的制定和出台要非常慎重,“房地产税对税收征管要求非常高,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法正在修改,完成之前,不具备征收条件。此外,中国城市房屋信息登记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信息不全,也没办法开征”。(完)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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