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索赔被疑“假打” 律师:造假索赔涉嫌敲诈
监管部门: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多次到超市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11月24日,王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许所长和谢指导员作出回应。
许所长表示,调阅查看超市进货台账、销售单及库存产品,并未发现杜先生购买的这批次大米(超市并未进过2016年3月10日生产的大米),过期皮蛋外包装盒和超市售卖的同品牌皮蛋外包装也不一样。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投诉,他们不予支持,如果投诉人不认可处理结果,建议走法律途径。
据介绍,近来王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不少关于产品过期的投诉,其中不乏职业打假人的投诉。许所长说,从客观上来看,职业打假人能够促使商家完善市场秩序,引起对所售商品的重视。然而,也有一些职业打假人以获取利益为前提,专门购买超市内的过期商品,甚至存在调包欺诈的嫌疑,也就是“购得”商品后,先和超市方面私下协商,在达不到赔偿目的的情况下,再向相关部门举报。“这种恶意打假,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破坏招商引资环境,还无形中占用了大量执法资源。”许所长说,他们时常花费大量精力去调查,结果发现投诉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自《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后,这两年福州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多。以王庄辖区为例,在这之前,家乐福、永辉、大润发等多家卖场都遇到过“职业打假人”。去年以来,有一家超市因此损失十几万元。
许所长说,对于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他们始终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详细调查,因为不排除商家存在销售过期商品的可能。
律师:
“造假索赔”则涉嫌敲诈
据王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谢指导员介绍,上周五,杜先生、大润发超市方面在一起协商,因为对事实存在争议,调解失败。超市方面以杜先生“敲诈”为由,向警方报了案。
实际上,有关“职业打假”的争论一直都存在。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介绍,职业打假行为对于监督商家规范、诚信经营具有一定的震慑力,如果打假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没有危害公共利益,那就不足以用法律手段来惩戒这种行为,“因为这属于道德规范调整的范围”。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部分职业打假人已经把打假作为一种牟利手段,而且形成了团队,有的甚至是“假打”,比如故意从其他地方购买不合格食品,通过“换货”手段诬蔑企业,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若是这种情况,就失去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本意。“这类打着‘打假’旗号的人,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施行多次,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说,今年8月5日工商总局官网挂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条内容引起较多的关注和讨论。具体内容为:“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就意味着:如果该征求意见稿最终实施,职业打假行为将不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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