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失恋后竟盗取多部手机 自首后被刑拘
2016-08-17 11:31:33 来源:漳州新闻网
盗来手机卖的卖,送的送,婶婶也沾光,没想到民警找上了门。为不拖累婶婶,8月13日,24岁的盗窃嫌疑人张某主动到芗城公安分局南坑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7月14日晚,刚与女友分手的张某,心情沮丧,在市区一烧烤摊喝完闷酒后,在一店家的窗户下睡觉。次日凌晨4时许,张某被蚊子咬醒。他发现这家店的窗户防盗不锈钢管有些变形,一时心生歪念,想进店偷些东西卖钱花。张某掰弄几下,不锈钢管断了。张某爬窗进店后,发现是家手机店。他在窗户边捡了一个塑料袋套在脸上,之后在一个没有上锁的柜台内盗走了金立、OPPO、VIVI等品牌手机共15部。15日上午,该手机店员工上班时发现手机被盗,随即拨打电话报警。
案发后3天左右,张某谎称手机是别人抵押给他的,先后两次将4部手机卖给了九湖镇林下村的一家手机店。之后,又以手机是自己的、缺钱抵押等为由,卖出了几部手机。7月底的一天,张某将盗得的一部手机送给她婶婶林某。婶婶质问张某,手机是不是偷来的,若来路不明就坚决不要,张某谎称手机是他捡到的,婶婶这才收下手机并使用,直到派出所民警找上了门,才知道手机原来是赃物。
案发后,南坑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找到九湖林下的手机店老板,追缴回部分失窃手机。张某的婶婶林某也被民警通知配合调查。送婶婶手机总不能反而害了她,8月13日,张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讲清缘由。经审讯,张某对其当日凌晨盗窃手机店15部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其销赃经过。目前,被盗手机已追回7部。
(郑乐和)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