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or“借钱” 开房寻欢引发百万借款疑案
2016-08-17 09:51:53 来源:海峡导报
他是有妇之夫,她是有夫之妇。这一男一女去酒店开房后,引发了一起百万元的借款纠纷。他说自己被对方敲诈百万,她却拿出借款合同,称借款是真实存在的。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令人意外的是,他们双方还把各自配偶叫来,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话”。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女子的诉求。法官说,认定借贷关系,仅凭借条还远远不够。
各执一词:他说被敲诈,她说是借钱
原告吴小姐今年22岁,已婚。法庭之上,吴小姐拿出一张借条,显示2013年7月1日借给张先生100万元整,约定分6年还清。
吴小姐说,张先生转账10万余元后,就再也没还过一分钱。
借条上有张先生的亲笔签名。可张先生却说,他并没有借钱,吴小姐住出租房,没有固定收入,不可能借这么多钱给他。
既然如此,为何签下百万元借条?张先生说,双方相约去酒店开房后,吴小姐威胁要将他们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告诉他的妻子和单位,他受到“诈骗勒索”,不得不先转了10万元给对方。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张先生请来妻子作证。他的妻子表示,吴小姐曾给她发过短信,对她进行羞辱骚扰。妻子看过短信,找丈夫质问,丈夫也坦白了,后来她还听到丈夫打电话说要“一次性解决问题”、“不要再骚扰”等。
但吴小姐坚持说,借钱这事是真实存在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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