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检察院:检察建议让“源头”续有“清水”来
做检务先锋 建检察室全面服务自贸区建设
记者还了解到,这些年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并举,坚持做好检务先锋,多项业绩走在全市前列。据介绍,2015年12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我省首个派驻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
“我们预防科依托自贸区检察室,通过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服务自贸区建设,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许维东介绍说,“我们主要查找自贸区福州片区进口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跨境电商监管的薄弱环节,进口渠道是否规范,沟通协调机制是否畅通,并提出相应预防对策和建议,建立畅通的协调和衔接机制,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并做好风险评估,保障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据悉,该院积极开展自贸区福州片区进口食品安全环节行政执法监管专项预防。按照省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暂行规定》开展专项预防要求,马尾区检察院持续走访调研、摸清行业状况,重点走访自贸区内负有食品监管行政执法的相关部门,包括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尾海关、马尾检验检疫局、自贸区管委会、质监局等单位沟通了解自贸区福州片区进口食品贸易的分布情况,以及自贸区福州片区进口食品贸易特点、监管现状。同时,查找风险环节,提出检察建议。
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该院依托自贸区检察室,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自贸区福州片区进口食品安全环节行政执法监管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下,构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息手段实现公安、检察、监察、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及监察互动交流,进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此外,依托此平台,该院可以准确掌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及时发现排查职务犯罪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工作,避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偏差,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健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该院在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福州市院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走访中获得的意见建议,形成了符合本地实际、有益自贸区发展的相关调研报告,并及时出台突出保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绿色通道”等特点的工作机制和包含八项意见二十条措施在内的《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健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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