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自贸区51项法规 厦门外商迎来新机遇
2016-07-22 11:49:00 来源:厦门日报
食品类
涉及食用油脂加工、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等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大米、面粉、原糖加工和玉米深加工的限制;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的限制。
文化类
涉及演艺经纪、印刷、娱乐场所经营等
允许外国投资者、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本省市提供服务。
允许设立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由国务院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旅游类
涉及出境游等
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大陆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台湾地区除外),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工业类
涉及钢铁制造、摩托车生产等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摩托车生产,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暂时停止实施外商投资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的要求,以及对外商的资质要求,允许设立外商独资钢铁生产企业,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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