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没等到指示就送货 男子货款收不回损失7万多
律师提醒:贵重物品要保价并当面开包检查
针对快递行业常见的几类纠纷,福州晚报记者请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一一进行解析:
一、快递成“慢递”,过了很久才送到收件员手中。王律师分析认为: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又没有碰上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
二、快递公司弄丢货物,只肯退还邮费,不肯按货值赔偿。王律师认为: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三)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上述规定限制赔偿责任。因此,快递公司只肯退还邮费的做法是不对的,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快递员图方便代签代收。王律师认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快递员代签代收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要追究快递员及快递公司的责任。
王律师同时提醒消费者:为避免快递纠纷,要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要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收货时要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