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文保建筑遭强拆 当地政府曾回应“不拆”
长乐当地政府曾回应投诉,不会对营前新街文物进行拆除。
黄展云外孙两度投书求保护 当地政府承诺“不会拆除”
2015年初,营前村开始征迁,细心的村民和一些古建筑爱好者发现,营前新街98-103号居然也在征地的红线范围内。就此,当地村民特别是98-103号房子的住户,开始四处向政府部门反映,希望“收回成命”。
黄展云外孙林通在知道消息后,于7月17日向“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发去投诉信:“文保单位拆迁要慎之又慎,怎么能为了利益影响到文物?呼吁文保单位不要随意拆迁,若要拆迁,要依法拆迁,拿到市文保批条才可拆迁。”
林通的投诉,最终由长乐市信访局批转长乐市营前街道回复。据悉,营前街道是这样回复的:“前期已召集市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以及文保部门,召开多场协调会研究是否涉及文物保护相关事宜。经调查发现,瀛洲片区旧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不涉及诉求人所谓的‘文物保护单位’。”
营前街道的回复,换句话说,就是说营前新街路93-103老房子不是文物保护单位。对于这样的回复,林通和当地村民难以置信,他找到了负责文物管理工作的长乐市科技文化体育局,领导表示将上报长乐市领导。后科技文体局有关领导口头告知林通,涉及到的文保建筑不会被拆除。
林通对记者说,“没有文件为证,我就怕会变卦。”9月5日,林通再次投书“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营前街道这次的回复推翻了此前“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结论,称“新街路80-100号房屋属于文保单位”,并表示“指挥部、街道、市文体局已达成一致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长乐市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在近期给出处理方案。在方案明确之前,新街路93-98(记者注:实为98-103)号房屋不会进行拆除工作。”
就在“不会进行拆除工作”的回复一个月后,工程拆迁队进场,前述强拆文保建筑的一幕发生了。而且,在拆除98号房子时,一墙之隔的99号里还住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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