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顶层设计需给地方作为多大空间?
部分“顽疾”难破题,“授权”地方探寻利益“公约数”
目前出租车改革在部分地区的尝试较为艰难,比如郑州承诺2012-2014年每年增加300个牌照,最终只到位32辆;天津的出租车更是18年也未增加一辆。“增加数量、放开市场”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而言是最敏感的一根神经。
而在西安,近百名出租车司机自组股份制公司,上演了一场“自下而上”的“草根”探路,市场上的“鲶鱼效应”还未发生,却陷入面临“夭折”的困境。同样,杭州的个体出租车主也提出意见,希望出租车改革“确权”后能够允许组建服务型的自主联合公司,抱团取暖、风险共担,以最低的成本保障公司的基本运营。“各地改革有经验也有困难和不足,应当允许地方试行一些地方性办法和地方性法规,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摸索出适应各地实际情况的经验,再形成全国的管理办法也不是不可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认为。
目前一些地方有益的探索要与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方向”妥善对接,同时对于“个性”特征较强的地方“顽疾”,在统一方案框架中难以找到解决方法的,则需要尽早谋划落地细则。“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各个城市,而每个城市情况各有不同,它们应该‘量身定制’适合城市发展的政策。”价值中国会联席会长张晓峰说。
借力“互联网+”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需要以新的思维看待老问题。新形势下的出租车行业监管,要增加老百姓的获得感,要破除一些固有思维定式,防止“穿新鞋走老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认为,各个地方的能力不一样,在一个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完全交由地方来做难度比较大,“地方不能够否定国家在里面发挥相当大的作用,比较合适的方式是中央搭一个大框架,然后地方进行试点,不同的试点,多样化的监管模式,最理想的模式很难马上实现,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过程。”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也提到,“中央和地方要联动改革、合作治理,一方面要简政放权,发挥地方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要稳住底线。”
面对新挑战,出租车改革既要坚持“方便群众出行”的根本目标,也要充分考虑新旧业态从业者利益调整;既要鼓励创新用好“互联网+”,也要果断有力地对野蛮生长的新业态实施引导监管;既要加快制度出台释放积极而明确的信号,又要授权先行地区率先试点,探索完善改革策略。(执笔记者:黄筱;参与采写:赵文君、齐中熙、邓中豪、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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