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交通违法如何自助处理 本月起这4种行为入刑
2015-11-03 15:36:01 来源:厦门网
11月1日起,客运车辆管理人、所有人纵容驾驶人超速、超员,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施行。“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这四种违法行为已无法仅靠罚款了事,而是构成了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以上四类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1
校车、客车严重超速
危害:超速会减弱驾驶人的感知力和判断力,如削弱视线范围、反应能力等,从而出现判断失误。同时,有实验表明,50km/h时速下,碰撞能量相当于车辆从3楼坠落;100km/h时速下,碰撞能量相当于从10楼坠落。
“刑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解读: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校车、营运客车超速导致6649起交通事故,死亡2891人。在厦门,2013年至2015年校车超速20%以上的有3起;客车超速50%以上的也有8起。当前,我国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的超速行为较为普遍,部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多拉快跑,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在过去,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偏轻,除吊销驾照、罚款这些常规处罚外,基本没有更具威慑力的手段阻止这些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如今,除了罚金外,驾驶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速的违法者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提高了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刑(九)正式施行 网络造谣医闹替考等行为将入刑(2015-11-01 14:51:51)
- 刑九等新法规今起施行 猥亵男性可处5年以下徒刑(2015-11-01 08:25:12)
- 11月起实施一批新规 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清理(2015-11-01 08:06:26)
- 注意!11月1日起,再干这9件事就是犯罪!(2015-10-30 17:04:24)
- 11月起 这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将影响你我生活(2015-10-30 11:03:06)
- 最高法:刑九实施前严重贪污腐败犯罪也可终身监禁(2015-10-30 08:54:15)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