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改革启动专车纳入监管 设立准入条件
海峡网11月3日讯 “打车难”问题由来已久,份子钱太高是出租车行业的一大诟病。随着专车进入市场,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不过,各地也发生过乘坐专车发生冲突维权困难的情况。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对出租车改革提出了要求,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进行了定义和规范。20多天来,海都报收到了许多市民的咨询,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
焦点1 出租车数量管控是否意味着“一成不变”?实行动态调整,做到供求匹配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要求,出租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政府要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根据此要求,各地要建立出租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将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定期评估市场供求状况,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做到既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又避免盲目发展。
“出租车数量管控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动态调整。”业内人士认为,市民的出行需求和出租车数量平衡才是最合理的状态。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但对于营运车辆,都应当在供求匹配的情况下合理发展,否则就是资源浪费。
焦点2 改革后份子钱能不能降低?份子钱由多方协商,并公布测算方法
目前,不少出租车企业都征收份子钱,不过,各地的份子钱包含项目不完全一样,主要包括驾驶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车辆的折旧和维护费、场地的租赁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税金利润,也包括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
以福州为例,四家大型公车公营企业,收取的份子钱包括了除燃油成本外的其他费用,也就是除份子钱外,司机只要支付燃油费用即可。
“至今看,份子钱仍有现实合理性,不能一概否定。”业内人士说,不过,现在份子钱的弊端也日益显露:未将缴纳国家税收、各种保险、企业成本、折旧费等明示,“一包了之”的做法过于简单粗放。
对于份子钱如何确定,《指导意见》给出的办法是:由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司机、工会进行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动态调整,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其项目组成和测算方法。相比之前各地多由行业及价格主管部门联合确定上限的做法,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司机话语权有所提高。
此次改革要求今后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也有利于避免市场炒作推高经营权费用、减少企业支出,从而减轻司机负担。
焦点3 专车平台为什么要获得许可?平台也是服务提供商,应承担责任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管理办法》明确,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新规还提出,网约车平台要获得许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服务机构,数据库要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一名专车从业者对此提出了疑问:“专车目前发展规模很大,平台多为全国性的,如果要到全国2856个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去提申请,会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为什么平台要获得许可?”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专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对于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有积极作用。为迅速抢占市场,“专车”还给乘客奖励和优惠、向驾驶员发放补贴,赢得了较好的口碑。但是“专车”也存在大量私人小客车参与经营、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平台通过“四方协议”规避责任等突出问题,理应对其进行许可和监管,设立相应的市场准入条件,确保企业具备履行市场主体责任的能力。
“交通运输涉及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管理部门从安全、服务方面严格实施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专业的交通运输单位必须是企业具备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具备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福州华威出租车公司总经理刘友春认为,应当禁止“三无”车辆参加营运。
焦点4 转变车辆使用性质是否将专车拒之门外?转为营运车辆重在安全与保障
“新规要求专车必须重新登记,这等于强制将车辆从私家车转变成营运出租车,可是交警部门对出租车实行八年强制报废,这会把大多数私家车拒之门外。”一名专车司机说。
“专车也属于客运车辆,既然载客营利就是营运性质。”刘友春说,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更高,每个季度都要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每年进行一次营运检,这样乘客出行更有保障。而且,除了交强险、商业险外,营运车辆还必须缴纳承运人责任险,每个座位的保额高达70.2万元。
这点得到专家的认可,专家表示我国对于营运与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区分管理,二者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报废年限、保险税费以及驾驶员资质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专车运输,车辆没有强制安全检验,车辆技术状况难以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存在转变车辆用途、保险公司可依法拒绝赔偿等风险。
□记者手记
《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从上个月开始征求意见,主管部门并没有将专车拒之门外,而是引导其健康发展。在出租车行业改革上,主管部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让人欣慰的是,在这场专车、出租车的“竞争”中,不少出租车企业已经开始“转型升级”,比如,福州华威出租车公司率先投放了预约出租车、提供热线电召,还推出了手机APP约车、微信预约等方式。
有了技术的支持,希望“互联网+出租车”能够出现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不同层次的乘客需求,真正解决“打车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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