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上街建平村一夜冒出28栋抢建房 用以博赔偿
抢建房内部非常简陋,无法居住
征迁地上一夜冒出一整片三层楼高的抢建房
海峡网11月2日讯(记者 张志宏 文/图) 福州地铁二号线西起闽侯苏洋,东至鼓山风景区,近日,在上街镇建平村的二号线征地范围内的空地上,一夜之间冒出28栋抢建房屋,占地4500平方米。这些房屋高三层,质量非常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就连违建者自己也不敢在内居住。昨日,建平村的一些村民向海都报料表示,这些房屋其实是专门用来博取土地征迁赔偿的。
建筑质量低劣 违建者都不敢住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上街镇建平村,在报料村民的带领下来到建平村轮船港,在一片简易平整的土地上,建设了一大片三层高的房屋,这些房屋之间空隙不到10厘米,连小孩都无法通过。记者走近看到,这些建筑非常简陋,地基仅仅用石板垫起,墙壁也只是单块砖砌起,楼层之间只是用模板简单分隔,用木条钉成的简易梯子连接上下楼。
记者在高处鸟瞰这片抢建房,这些房屋的造型几乎一模一样,共有28栋,占地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14000平方米。据附近的村民介绍,这些房屋都是聘请“专业抢建队伍”连夜抢建起来的,每栋的建筑成本大约只有9万元。
在现场,一位村民在违建附近徘徊,记者询问得知,在这片违建房屋内,他也有一栋。记者问他,既然建好了为何不入住,坦言这样的房屋不是建来住的,而是用来博赔偿的,他希望用这样的房屋换到拆迁安置房。
征迁补偿利益丰厚 抢建企图浑水摸鱼
土地即将征迁的消息传出,为何会引来抢建潮?记者查阅《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细则》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对2004年10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助,另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2006年8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可给予不超过150元/平方米自行搬迁补助。
显然,这些抢建的违建房是近期新建的,如果按照《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细则》相关规定,这些房屋并无相应的补偿。记者了解到,上街大学城区域征地拆迁时,为了推进征地的进度,曾经对一些抢建的违建进行过补偿。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每平方米赔偿价大约在1000~2000元之间,而像这样的占地90平方米的违建,建筑面积大约为270平方米,就能获得少则20万~30万,多则50万~60万元左右的赔偿,相比投入9万元的建筑成本,可谓是暴利。
对于该处冒出的大片违建,记者联系了福州市高新区市容局。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派出人员进行调查,这些违建房不仅占用耕地河道,违建者还私自砍伐果树,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向这些违建者开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在近期强制性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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