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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调整高校招生报考收费 本二批第二次征求志愿

2015-08-05 08:59:52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8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调整了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报名考试费,由105元/生调整为160元/生;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由110元/生调整为160元/生。

  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为160元/生,按规定需要参加复试的,复试(面试)费由30元/生调整为130元/生;体育、艺术专业(基本素质与专业)测试费、保送生测试费,收费标准为170元/生;外语口试费,收费标准为30元/生;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140元/生。

  网络教育学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其中免试入学的学生收费标准为50元/人。

  以上招生报名考试费已包含考生报名时的摄像、信息采集、考试成绩发放以及报名和考试过程中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来华留学生申请注册考试费等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人数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高校收取网上招生录取费,按每生50元的标准向成人教育学校及其他未实行网上录取的学校收取招生录取费。

  又讯 今天8时~18时,我省高招将进行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和艺术类本科B批降分征求志愿填报工作。

  同时,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本科B批院校(专业)在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以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省考试院特别提醒:符合上述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本次征求志愿填报才有机会被本科院校(专业)降分录取。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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