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企购买科技成果最高补助500万元 支持后续研发
2015-07-24 07:42:49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吴晖
福州新闻网7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 通讯员 徐国栋) 日前,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我省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成果购买补助项目是指支持省内企业购买国(境)内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环境友好、有望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科技成果,并在福建实施转化的技术转移类科技计划项目。
企业在成果购买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交易费用,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其中,对于技术交易总额为2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申请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支付的技术交易额的30%,补助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个别特别重大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经企业另行提出书面申请,按“一事一议”程序办理,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后续研发活动。
【责任编辑:林少斌】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动态跟踪组团上门 连江多举措推动企业转型升级(2015-07-24 07:21:00)
- 市委政研室和福州日报社联合举办 (2015-07-24 07:10:35)
- 凤凰网高级副总裁徐进亮相:解读互联网+时代的营销变革(2015-07-23 17:33:21)
- 厦门火锅陷“养猪怪圈” 3年内或出现火锅退市潮(2015-07-23 16:44:27)
- 邻里购物中心在厦兴起 规模虽小但业态齐全(图)(2015-07-23 16:42:13)
- “双区”驱动 福建GDP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07-23 16:01:50)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