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
福州新闻网7月22日讯 (记者 王礼林)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立足于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从营造氛围、构建空间、培育主体、强化服务等方面,力求为全省创业创新提供支持。
该《通知》如何理解,今天福建省发改委正式给予了解读。
“《措施》突出‘实’,增强政策可操作性、普惠性和协调性,提出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24方面84点政策,与兄弟省份相比,在力度、深度和广度上都有较大突破。”福建省发改委主任魏克良表示。
构建各具特色众创空间 2017年底前建100家以上
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通过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措施》明确提出“积极推进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10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200家以上众创空间”,独具特色地提出了“四个一批”,辅之以相应政策:
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各设区市和平潭实验区都要打造一家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家不少于500万元的奖励。
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都要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省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改造一批创客天地。要求各地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等资源改造新型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给予孵化用房补助,同时配套允许划拨土地协议补办出让手续,以及工业用地上的房屋产权分割、出租和转让等政策。
提升一批传统孵化器。依托园区对现有孵化器进行升级改造,鼓励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和专业团队合作,拓展孵化功能,符合新型孵化器条件的,省科技厅、经信委将给予30-100万元奖励或补助。
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属政府投建入驻免租2~5年
《措施》力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到位,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简政放权。要求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评奖事项,将保留事项向社会公布。结合新业态、新模式的要求,为给初创企业的设立提供最大便利,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
减免规费。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均按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降低成本。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属政府投资建设的,所在地政府可给予入驻创业企业2~5年的房租减免;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可给予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30元的房租补贴;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可给予3年全额房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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