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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不到1个月妻携十多万失踪 民政撤销结婚登记

2015-07-22 17:10:59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肖和勇
  

  闪婚不到1个月 妻携十多万失踪

  昨天下午,漳浦县法院行政庭蔡副庭长,向海都记者介绍此案。2011年8月初,阿力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余姓女子。这名女子自称是广东人,小阿力4岁。两人见面没几天,余某便主动表白,称很喜欢阿力,愿意早日结婚。

  婚前,余某还带着阿力去广东,见了准丈人和丈母娘。同年8月,两人在漳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婚后不到1个月,余某便提出,父母病重住院,得回去照料。临走前,拿走了阿力家10多万的积蓄。不承想,这一走,余某便失联。

  事后,阿力和家人曾远赴广东,寻找余某。阿力找到岳父家,却不见二老。而后,他回到漳浦,向当地警方报案。民警根据余某留下的个人信息,发现查无此人!余某的身份、户口信息是假的!

  原本对生活充满希望,但出了这样的变故,让阿力一度心灰意冷,对感情的事也绝望了。

  转眼过了4年,阿力已经35岁了,他也想早日成家。但想再结婚,他得先离婚,偏偏这婚没那么容易离。

  法院给司法建议 民政撤销结婚登记

  今年5月,当地镇村干部入户走访,他们将阿力的遭遇,反馈给漳浦县法院。法院也感到很为难。一方面,阿力是遭遇骗婚,法律规定的4项“无效婚姻”情形都不适用。另一方面,因与阿力登记结婚的余某,查无此人,此案无明确被告,无法通过民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

  最终,阿力以“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尽到审查义务,登记有瑕疵为由”,向漳浦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桩结婚登记。

  漳浦县法院审理认为,漳浦县民政局在办理这桩结婚登记手续时,登记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齐全。民政局受技术条件所限,无法识别“余某”提交的身份证明真伪,在颁证行为中没有过错。但由于“余某”冒用并伪造他人身份,致使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结婚证所记载的持证人身份与客观事实不符,因此,漳浦法院向漳浦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民政部门自行撤销这桩结婚登记。

  收到司法建议后,漳浦县民政局将情况报告给漳州市民政局和福建省民政厅。7月7日,省民政厅最终确认,阿力与“余某”婚姻为无效婚史,当天,便办理了结婚证注销手续。

  至此,这桩困扰阿力4年的婚姻,总算画上了句号。前天,阿力的家人也赶到漳浦县法院,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韩魁欢 吴昭晖 蔡仲仁)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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