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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区民用气将实行阶梯气价 按1:1.2:1.5比例

2015-07-14 10:30: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朱加良
  

  漳州城区民用气将实行阶梯气价

  月用量分三档,按1:1.2:1.5的阶梯价格比例,9月底召开气价改革听证会

  闽南网7月14日讯 漳州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将实行价格改革。昨日,漳州市物价局透露,改革后,民用气月用量将分为三档,按照1∶1.2∶1.5的阶梯价格比例,实行阶梯气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为此,受省物价局委托,就用气量的分档等问题,漳州市物价局将在9月底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

  目前,漳州市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为3.8元/立方米,非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2元/立方米。据了解,这一标准是2008年由省物价局制定的。

  截至今年6月底,漳州市城区有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约6.1万户,加上已并网的长泰县、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的用户,总共约有7.5万用户。其他未并网的县(区)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临时销售价格。目前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月均用量等信息正在调查核实中。

  本次价格改革中,民用管道天然气的基础价格不便,仍为3.8元/立方米。按照1∶1.2∶1.5的阶梯,改革后三档用气量的价格将分别执行3.8元/立方米、4.56元/立方米和5.7元/立方米。根据用量的差别,改革后,第三档和第一档用户气价的价差为1.9元/立方米。起到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的作用。

  而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22名,包括:消费者10名(含1名低收入消费者),经营者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5名。此外,听证会还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5名。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有意参加的,可向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

  □相关链接

  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三档用气量的划分标准分别为: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海都记者 朱加良)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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