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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劳动争议案例:企业绕过工会开除员工属违法

2015-06-26 14:58:36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陈捷
  

  典型案例3:没办就业证台胞维权难

  台湾地区居民老林在厦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工作,但是,他一直未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来,老林在公司电镀自动线调试生产时不慎烧伤。

  因双方协商申报工伤事项未果,近日,老林起诉到厦门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但是,由于老林未办理就业证,法院认定该事宜不属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围,判决驳回了老林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没办就业证,索赔不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就业,务必及时办理就业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涉台劳动维权存在三大问题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厦门涉台劳动争议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年,厦门法院受理台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171件,同比上升50%,审结155件,同比上升44.86%。

  据厦门中院涉台法庭介绍,目前涉台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有的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导致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任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是劳动者缺乏依法维权意识。如有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不够及时,有的劳动者诉求不合法、不合理。

  三是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缺陷。企业内部未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缺失,使得大量涉台劳资纠纷未能及时化解。

  针对这三大问题,中院建议多措并举,构建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另外,要积极推进台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会要重点针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与终止、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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