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尿毒症患者 每周免费血透2次
2015-06-26 10:08:06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省医保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开展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
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ICD—10:N18.0)的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后,在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享有以下优惠政策:每周可在试点医院接受不超过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除此以外,参保人员其他治疗需求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医疗费用仍享受原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等规定的优惠待遇。
首批确定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武警总队医院、福州市传染病院为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医院。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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